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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建水县谜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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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建水县谜案

      本案取材于《清朝命案选》-《三审案反正再平反》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继续收看系列节目《有案可查》。在说今天这个案子之前先介绍一下我们连线的两位专家。他们分别是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的庄明洁和蒋丽华教授。闲话少说,咱们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叫做《建水县谜案》,顾名思义这个案子发生在一个叫建水县的地方。那么这个案子里到底有什么迷,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情景再现: 一审李方命案

      这天下午,一名年轻女子到衙门击鼓告状。身边还有一个中年的农妇同行。大堂之上该女子自称李氏,是本县的一个农户。

      李氏:大人,民妇和丈夫李方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

      据李氏讲昨天早上,李方和往常一样吃过早饭,便出门下地干活去了,平常李方都要到太阳下山才会回来。可昨天午饭刚过,就见李方踉踉跄跄的跑了回来,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还没进门就一头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李氏急忙赶过去看,结果发现李方的身上竟然沾满了鲜血,背后还有一处很深的刀伤,血流不止。随后只听李方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我到龙世恩家里去”之后就咽气了。所以这才来衙门状告龙世恩杀害了自己的丈夫!

      同行的农妇自称是李方的伯母,叫蒋氏。她说她亲眼目睹了龙世恩杀害李方的过程,这次是来作证的。蒋氏说昨天中午她看见李方匆匆忙忙的朝龙世恩家走。心想李方向来风风火火的,担心他惹事,于是就上前阻拦,谁知李方根本不听劝。

      蒋氏:可他根本就不理我。我想可能真的是出事了,就在后面追他,一直追到龙世恩家。

      等蒋氏赶到龙世恩家的时候,李方和龙世恩已经扭打在了一起,蒋氏急忙上前去劝架。谁知李方依旧不依不饶,就在这个时候龙世恩忽然转身从屋里拿出一把刀,朝李方的后背戳了下去。

      蒋氏:所以我可以作证,李方就是叫龙世恩杀死的。

      此时办案的知县名叫刘嶙。听完李氏和蒋氏的供述,刘嶙命令衙役火速把龙世恩捉拿归案。很快,衙役就逮捕了正在家中睡觉的龙世恩,同时还在龙世恩家里搜出了一把镰刀,连人带刀一起带回了衙门。大堂之上,县令审讯龙世恩,叫他如实交代昨天事发的经过。没想到龙世恩毫不辩解,对自己杀死李方一事供认不讳。据龙世恩回忆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昨天上午,李方的儿子李正杨正在自家的菜地干活,忽然隐约发现有人在偷菜,于是就上前去抓,结果发现小偷正是同村龙世恩的弟弟龙小二。李正杨抓住龙小二要带他去见官。可龙小二却坚持说自己没偷。紧接着两个人就吵了起来,其间龙小儿还打了李正杨。事后,李正杨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李方。李方听完气的不行,便气冲冲地跑去找龙世恩理论。

      龙世恩:李方把事情的经过讲完,我也觉得有点理亏。我就跟他说,这件事是龙小二的不对,改天一定带着龙小二上门去赔不是。

      龙世恩说自己已经赔不是了,可李方还一直骂个没完,自己之前喝了点酒,当时晕晕糊糊的,混乱之中不知道怎么就把李方戳伤了。

      龙世恩:要不是今天衙役去抓我,我都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儿。

      听完龙世恩的供词,县令刘嶙认为龙世恩所讲的应该就是实情。案情已经很清楚了。

      刘嶙:审问完龙世恩,我觉得这个案子就已经可以结案了。首先,李氏口供说之前李方临死的时候留下了遗言,李方说“到龙世恩家去”。这说明李方和龙世恩有冲突,到龙世恩家去理论这点没错。其次龙世恩行凶的过程有蒋氏作证,她亲眼见到龙世恩用刀戳伤了李方。况且凶犯自己也已经认罪,加上在龙世恩家里搜出的凶器镰刀,可以说是人证物证确凿,因此我觉得本案已经有了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龙世恩就是杀死李方的凶手。

      刘嶙判定龙世恩在争执之中用家中镰刀将李方戳伤,导致李方回家后死亡。证据确凿,命人把龙世恩押入大牢,则日问斩。

      主持人:看到这里,案子已经基本告一段落了。我们现在再回想一下案情的经过。李 氏到衙门告状说她丈夫李方早上出门干活,结果下午回来的时候却身负刀伤,一命呜呼了。随后知县刘嶙命人逮捕龙世恩,并判定龙世恩杀人罪名成立。那么蒋教授您能不能先帮我们重新回顾一下刘嶙他认定龙世恩杀人罪名成立主要有哪些依据?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可以得出龙施恩就是杀害李方的凶手这样一个结论,一个是李方临终前的遗言说到龙世恩家去,这个表明龙世恩他和之间还是有这个杀人因果联系。第二个就是蒋氏的证言,证人证言,她的证言说我亲眼目睹了龙施恩戳伤了李方这个事实,第三个就是龙世恩的口供,他在这个口供中并没有否认杀人的事实,而且在口供中,他也提到因为李方的儿子和他的弟弟龙小二之间因为偷菜这个事情发生过冲突,那么两个人之间是有矛盾的最后一个就是龙世恩从家搜到这把镰刀。

      主持人:那么就您来看,根据现在的证据是否就能判定龙世恩有罪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还不足以认定,一个是龙世恩的口供,他的口供并没有承认他杀人的事实,当然他也没有否定。第二个李方的死亡的真正原因还没有弄清楚,是不是就是这个戳伤导致,还是另有原因,比如说他从龙施恩家往自己家跑的过程中,有没有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的可能性。第三个就算是李芳死亡的原因是由戳伤造成的,那么这处戳伤或者说致命伤是不是由他家搜到这个镰刀造成的,这几点疑问还是应该搞清楚的。

      主持人:好的,看来我们的刑侦专家对于县令做出龙世恩有罪的这个判罚现在还是表示怀疑,那么接下来这个案子会有怎样的发展呢?知县刘嶙判定龙世恩是本案的凶犯,按照龙世恩的口供,在禀贴中写明了李方被杀的过程。并将禀贴上奏,等待最后裁定。可谁知道这个案子却被上面打了回来。理由只有一条就是证据不足,并把案件移交给了一个叫李銮宣的人重新审理。那么这案子到底有什么问题?咱么一起看李銮宣是怎么办这个案子的。

      情景再现: 验伤查凶器

      巡抚李銮宣到达建水县后首先阅读了案件的卷宗,当即感到疑点重重。

      李銮宣:我觉得疑点不少,首先之前的县令认定李方是死于刀伤这点就有问题。按照当事人的口供,龙世恩在争执的时候用刀戳了李方一下,可李方当时只是受伤,是跑回到家后才死亡的。那么从李方离开龙世恩家到他回家这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儿,现在还不得而知。所以说李方致死的真正原因是不是就那处刀伤,还有待调查。

      此外,李銮宣还有一点担心。即便李方是死于刀伤,可凶器是否就是从龙世恩家里搜出的那把镰刀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

      李銮宣:所以我觉得要定龙世恩的罪,就要把这些疑点弄清,而首先就要验尸。

      为了弄清李方的真正死因,李銮宣决定亲自验尸。结果通过验尸,李銮宣发现,李方背部的右肋处果然有一处刀伤,而除此之外,李方身上再没有其他伤口。根据这一点,李銮宣基本确定李方背部的刀伤就是致命伤。虽然现在确定了李方的死因,但是经过这次验尸,李銮宣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李銮宣:通过对李方背部刀伤的形状和深度的查验,这个伤口应该是由一把屠刀所致,然而之前卷宗里记载的在龙世恩家里搜出的凶器却是一把镰刀。

      这就有问题了。所以我判断那把镰刀应该不是真正的凶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要尽快地找到那把屠刀,因为凶器是破案的关键,这点很重要,甚至会牵连到龙世恩到底是否就是真凶。

      主持人:没想到这案子里还真是有问题。李銮宣接手案件后首先提出了两点置疑,一是李方的死因。通过验尸,死因已经解决了。因为李方身上只有一处刀伤,再没有其他的伤,所以背部的刀伤应该就是致命伤。其二就是戳伤李方的凶器,李銮宣怀疑从龙世恩家里搜出的那把镰刀是否就是凶器,结果还真怀疑对了。因为通过验伤,李銮宣认定李方背上的刀伤是一把屠刀留下的,可从龙世恩家里搜出来的却是一把镰刀,这就对不上了。庄教授,您能不能具体给我们介绍一下伤痕上的哪些特征能够帮助我们来辨别凶器?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庄明洁: 看它的深度、宽度、长度,边缘看它整个形状,这样,你比方说这个刀是一个钝,它的边缘就会有一些锯齿状什么一些不同的反映。它是单韧,一边就是一个非常韧的较角,一边就是一个非常钝的角,你根据这个横断面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反映出你这个刀插进去横断面什么样,当然这个刀的变化情况比较多,但是你如果经验稍微多一点,结合这个东西可以做一些判断,深度、你这个伤口进去多深,你这个镰刀他怎么也深不进去,杀猪这个刀他一插的时候就可以插很深,我们可以从这个创伤上可以看出进去这个刀的形状。

      主持人:好,谢谢庄教授。现在看来,凶器已经确定了,是一把屠刀,那么尽快找到这把屠刀就成了破案的关键。因为龙世恩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于是李銮宣派出衙役到龙世恩家中去搜查,那么衙役是否能够有所收获呢?

      情景再现: 屠刀辨凶手

      衙役奉命到龙世恩家中查找凶器。结果经过仔细搜查,在龙世恩家外的草推里果然发现了一把刀,而且正是一把屠刀,上面还沾有斑驳的血迹。

      通过和李方背部的伤口进行比对,李銮宣认定衙役缴获的屠刀正是当日戳伤李方的凶器。这么看来,事情可能是这样的。

      当日李方和龙世恩发生激烈争吵,酒醉之中的龙世恩用刀戳伤了李方。龙世恩酒醒之后,发现了掉在地上刀,怕被人发现,于是就把刀藏在门外的草堆里。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本案的真凶依然还是龙世恩。

      既然在龙世恩家找到了凶器,现在似乎已经可以结案了,可李銮宣仍就疑虑重重。

      李銮宣:有一点我还是有顾虑。龙世恩是一个地道的庄稼人,家里只有镰刀,锄头,这些农用工具。可从起获的这把凶器看,绝不是家里用的菜刀,而是屠户们专门的刀。那么一个农户家里怎么会有一把屠刀的呢?所以我觉得,这把屠刀可能根本就不是龙世恩的,而杀死李方的真正凶手就是拥有这把刀的人。所以现在破案的关键是找出这把刀所属的那个屠户。

      李銮宣想通过屠刀查找真凶,可县城里大大小小的屠户有好几家,要想找到这把刀的主人谈何容易。

      一日,李銮宣命衙役在城里贴出公告,告示说明天县里要举办盛大宴会,所有屠户都要带着自己的刀到县衙集合。次日下午,大大小小的屠户都按时到了衙门。可此时李銮宣又突然传令说,天色已晚,宴会改天举行,但是要屠户们把自己的刀都留下。等人走后,李銮宣叫衙役把之前起获的凶刀取来,做上标记,然后找出一把屠户留下的刀,和凶刀对掉。第二天一大早,李銮宣又命令屠户们来取个人的刀。不一会,屠户们都认领了自己的刀走了,结果只留下一个屠夫找了半天也不肯把刀拿走。

      屠户:不是我不肯拿,剩下的那把刀确实不是我的。像做我们这行的,天天都要用到,对自己的刀再熟悉不过了,不可能认错。后来大人又问我那把刀是谁的,我看了以后,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要是没看错的话,那把刀应该是另一个屠户家的,这人在我们这行里还挺出名的,他叫向廷贵。

      主持人:李銮宣通过把屠刀和凶刀对调的方法找出了那把戳伤李方的屠刀的主人。这个办法确实很机智。那么蒋教授,在您看来,李銮宣设的这个巧计是一种什么方法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李銮宣使用这个辨别的方法,实际上就是辨认,说到对物的辨认有两个方面的决定因素,就是对这个物辨认的是不是准确,一个就是这个物的特征,这个辨认的这个物,就是辨认这个物他具备不具备特定性稳定性和反映性这样最基本的特点。所谓特定性,就是说这个物品,比如我们案件中涉及到这个刀他在加工、制造、使用过程中是否形成了有别于其他的刀的特定的特征,另外一点就是他是否具有稳定性,如果这个刀瞬息万变,他这个刀根本没有被人识记下来,根本不具备让人辨认的条件。那另外一个制约的因素就是辨认人的因素,就是当他再次看到这个刀的时候,能不能把头脑中已有的记忆表象拿出来和现场这个刀进行识别和判断。

      主持人:那么这个辨认的结果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能作为一种证据使用么?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那分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辨认的结果最主要还是侦查人员提供一个线索,就是本案当中,我们找到这个屠刀的主人是谁,然后根据这个主人去寻找线索。

      主持人:好的,您可能也留意到了,最后的那个屠户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他说那把刀,也就是戳伤李方的凶器是另外一个屠户的,这个人叫向廷贵。而几乎与此同时,狱中传来消息,被押在大牢的龙世恩和同监的犯人在闲谈的时候透露说凶器并不是自己的而是一个叫向廷贵的。这和李銮宣调查的结果相一致。这么看来刀的主人是向廷贵这点确定无疑了。我们现在试想一下,如果龙世恩是凶手,那为什么凶器,也就是那把屠刀却是向廷贵的呢?莫非这案子里真的有冤情。那么向廷贵到底是什么人?他和本案又有什么关系?

    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建水县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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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取材于《清朝命案选》-《三审案反正再平反》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收看《有案可查》系列节目“建水县谜案”的下集。今天我们依然连线了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的庄明洁和蒋丽华教授和我们一起来关注案情的发展。上集咱们说到李氏到衙门状告同村的龙世恩用刀戳伤了自己的丈夫李方,导致李方回家后死亡。第一任县令刘嶙判定龙世恩杀人罪名成立。可这一判决却被上级打了回来,理由是证据不足。案子移交给了一个叫李銮宣的人重信审理。李銮宣通过对李方背部的刀伤进行检验,发现伤口是由一把屠刀所致。随后衙役在龙世恩家外果真就找到了一把血迹斑斑的屠刀。李銮宣就此推断这把屠刀的主人就是杀死李方的真正凶手。而后李銮宣设巧计从众多的屠户中找出了这个人。现在整个案件的焦点都集中在了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就是向廷贵。

    情景再现: 再审李方命案

      李銮宣命人把龙世恩从死牢里押出,带到堂上重新问话。龙世恩刚一见到李銮宣便跪倒在地,大呼冤枉。

      龙世恩:小人那天和李方发生争吵是事实。可小的确实没有杀人。

      龙世恩说那天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当天李方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和向廷贵一起在家里喝酒,当时两个人都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当时李方不但骂了他,而且还骂了向廷贵。后来蒋氏赶过来劝架,但李方仍旧不依不饶。就在此时,向廷贵忽然拿刀冲了过来,而后,只听李方惨叫了一声,便跑出门去了。

      龙世恩:谁呈想李方回去当夜就死了。第二天一早,向廷贵找到我。

      龙世恩说后来向廷贵找到自己说他昨天失手杀死了李方,死罪难逃。可家里还有父母妻儿要赡养,实在不能被抓,提出要自己替他顶罪。自己当时就一时糊涂,就答应了他。除此之外,龙世恩还供出了另外一条重要线索。

      龙世恩:我记得当时向廷贵在戳杀李方的时候,右手心不小心被划伤了,大人要是不信,可以把向廷贵捉来检查。

      李銮宣认为龙世恩这次说的才是实情,于是下令捉拿向廷贵,要为龙世恩平反。没过多久,向廷贵就被带回衙门。李銮宣立刻查看向廷贵的右手心,结果果不其然,正如龙世恩所说,向廷贵的右手确实有一处刀伤,而且伤口还很新。接着,李銮宣又拿出之前起获的屠刀让向廷贵认,结果向廷贵当即承认那就是他的刀。

      李銮宣:李方之前被屠刀所伤,而屠刀的主人就是向廷贵,此外又有向廷贵行凶时留下的刀伤。所以我觉得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可以基本认定向廷贵就是杀害李方的真凶。不过向廷贵一开始并不认罪,坚持说自己没有杀人。不过狡辩也没有用,现在一有龙世恩的口供,二有屠刀这件物证。证据已经很充分了,他就是杀人凶手。

      向廷贵虽然承认了刀是自己的,但却不承认杀人。对此李銮宣气愤不已,命人对向廷贵严刑拷打。重刑之下,向廷贵最终认了罪,而且还交代了诱骗龙世恩替自己顶罪的事情。李銮宣据此结案,认定龙世恩之前实属被冤,向廷贵才是杀害李方的真凶。

      主持人:到此止,李方命案应该已经可以结案了。李銮宣之前判断戳伤李方的那把屠刀的主人就是真凶,现在向廷贵承认那把刀是自己的,而且他手上还有一处刀伤。据此,李銮宣判定龙世恩之前是被冤枉的,向廷贵才是本案的真凶。那么您认为根据现在掌握的这些证据是否就能够认向廷贵就是杀死李方的凶手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的庄明洁和蒋丽华教授:我觉得也不能,就是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向廷贵就是杀人凶手,一个是什么呢?就是屠刀的主人尽管是向廷贵,但是不能说谁是屠刀主人,谁就是杀人凶手。第二个呢就是龙世恩这个口供可不可信的问题,就目前来看,这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嫌疑人,一个是向廷贵,一个是龙世恩,那么龙世恩如果能把这个责任转移到向廷贵的头上的话,那么他的嫌疑就被排除了,所以他所提供的当时这个李方骂了向庭贵,向庭贵也回骂了他几句,这个证言是不是可靠,值得怀疑。

      主持人:好的,看来虽然李銮宣比起前一任县令,有所突破,找到了一些新证据,可是我们的专家依然认为这些证据还不够充分。咱们接着讲这“建水县迷案”。李銮宣认定向廷贵是本案真凶,据此向上禀报。随后案子被交到了刑部。按说这次的判罚有理有据,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可谁知道案子还是没有通过,理由和上次一样,依然是证据不足,案子又被打回来了,并且这次特派广西布政使恩长为钦差大臣,前往建水县第三次审理李方命案。

      情景再现: 三审李方命案

      恩长到达建水县后,不敢耽搁,立刻提审向廷贵。大堂之上,向廷贵哭诉冤情。声称自己之前乃是被李銮宣重刑逼供,屈打成招,对之前的口供全部反悔。随后恩长又提审龙世恩,要他举出向廷贵杀人的确切根据。而龙世恩反复申明的也只有一条,杀人凶器是向廷贵的,凶手当然就是他。

      没想到李方命案越审越复杂,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杀人者?又该为谁平反呢?

      恩长:我重新查阅了卷宗,感到先前的两次的判定都有问题。李銮宣虽然找到了凶器,而且向廷贵也承认了那是他的刀,可这还并不足以证明向廷贵就是凶手。

      此外,龙世恩指正向廷贵右手的伤疤也是一个很大的疑点。试想一个人在拿刀的时候手握刀把,拿刀去戳人怎么会划伤自己的手。况且向廷贵是个屠夫,最擅长用刀,怎么会那么不小心划伤自己的手,而且还是拿刀的右手。而且在第一次审问的时候,蒋氏的口供里也没有提及向廷贵这个人。看来这个案子里一定有人在说谎。

      恩长经过重新审理之后感到整个案件前后都围绕龙世恩和向廷贵这两个人,所以凶手应该就在这两人中间,而且一定有一个人在说谎。不过在没有其他新证据和线索的情况下,怎么才能判断龙世恩和向廷龙究竟谁在说谎呢?恩长决定让他们两个人演一出好戏。

      这天晚上,恩长把龙世恩和向廷龙两个人带到城隍庙,叫他们一起跪在神案前面。

      恩长:我当时把他们两个人带到了城隍庙里,跟他们说,昨晚我在梦里遇到了一位仙人,这位仙人告诉我杀死李方的凶手就在他们二人中间。我现在已然知道是谁了,现在若是从实招来,我还可以重新发落,如若不然,就要大刑伺候。后来等了一会儿,他俩都没说话。

      恩长见龙世恩和向廷贵依旧低头不语,便叫人把大殿的门窗遮严。然后给他们一盆水洗手,洗完手又叫两个人把上衣脱掉。命衙役把二人押到墙边,叫他们靠着墙壁不要乱动,并且告诉他们一会儿自会有仙人在真凶的后背上写字。

      恩长:后来等了一会儿,我就叫他们两个人过来给查验,结果我一看,一下就知道谁是真凶了。

      主持人:怎么样,看到这里,您猜到凶手是谁了么?莫非真的有仙人在真凶的后背上写字么?那肯定是没有了,那恩长是怎么看出来的?我们现在就来揭开这个谜底。

      情景再现: 巧计找真凶

      龙世恩和向廷贵各执一词,都不承认自己杀了人,此外又没有新的证据。为了能抓出真凶,恩长决定设计让凶犯自投罗网。他事先叫人把墨汁掺到水里,然后让龙世恩和向廷贵两个人用掺有墨汁的水洗手,之后叫他们背对墙壁站好,并且告诉他们仙人会在凶犯的背后写字。真正的凶手听后一定会心虚,因为不知道自己后背上到底有没有字,所以出于担心便会使劲用手在背上擦,想把字擦掉。此时便会在后背上留下黑印。这样一来,自然就露出了马脚。而中计的这个人就是龙世恩!

      主持人:真没想到,掉进恩长设的这个圈套的人竟然是之前被李銮宣认定为冤枉的龙世恩。那么恩长为什么会想到用这样的方法,这又是一种什么调查手段呢?蒋教授您能不能给我们解释一下?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恩常试图通过这个仙人在这个真正的凶犯背后写字,这种方法来识别谁是真正的凶犯,排除这个嫌疑,这种方法类似于西方证据法律制度中《神是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神证据制度就是依据神意来判断案情的事实真相一种制度,那么在神是制度证据历史发展阶段,一个方面人们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合理手段并且了解,另外一个方面,人们对好恶理解的,超自然这种鬼或者是神或者是上帝顶礼膜拜,那么他们相信上帝或者神洞悉人间一切,于是借助这种办法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主持人:那么您觉得这种验证的方法是否可靠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这种方法今天我们看他并不科学,比如说那个不是罪犯那个人,他在这个受试的时候,他突然背后痒痒,他用手去抓了呢?那么这种情况下,还是不能够分辨出谁是凶犯,谁不是凶犯的。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也不能苛求古人去用今天的科学方法来查明案件事实。值得肯定的是,就是古人在办案过程中,当事实真相或者是事实的真伪不能查明的时候,他没有草率的作出决定。而是巧妙的运用了当时人们对神这种崇拜和畏惧的心里,那么理屈的人,自然会道出真相,

      主持人:好的,那么通过恩长设的这个计,我们现在知道龙世恩是那个心里有鬼的人。那么他是不是就是杀害李方的真凶?接下来,恩长又是怎么办这个案子的呢?

      情景再现: 血衣终定案

      次日,恩长又把龙世恩传到堂上单独审讯,但龙世恩依旧咬定屠刀不是自己的,拒不认罪。

      恩长:现在尽管知道了龙世恩就是凶手,不过如果他不改口供,案子还是结不了,所以必须找到新的证据才能定他的罪。

      此时恩长留意到龙世恩身上穿着的一件羊皮坎肩,忽然眼前一亮。

      恩长:于是我就问他案发当日他穿的是什么衣服,龙世恩回答说当天穿的就是这件衣服,被逮捕后从未换过。我又问他这件衣服是你自己的么,龙世恩说是他的,而且有字为证。

      恩长命龙世恩脱下羊皮坎肩,翻开领口,里面果然绣着一个“龙”字。恩长继续仔细翻看,发现这件坎肩缎旧皮黄,皮毛都很干,而唯有胸前的一块皮板露出了水痕,像是之前用水擦过。

      恩长:我就问他这是怎么回事,龙世恩说是那是以前被雨水淋湿留下的印记。我一听就知道他在撒谎,我问他为什么雨水只淋湿胸前那么一小块地方?龙世恩听完先是结结巴巴说不出来,后来又推诿说是弄上了油,用水擦洗的时候弄湿的。这明显就是在狡辩,因为毛皮上的油腻用水是洗不掉的。我再问他,他就不吭声了。这时候他已经被我问住了,这个时候我感觉到这件羊皮坎肩一定有问题。

      恩长发现坎肩胸前的地方毛黄色重,于是把衣服拆开查看,结果在皮子的背面竟然发现了斑驳的血迹!

      恩长:血迹很明显,一看就是溅到衣服上慢慢渗进去的的。后来我叫龙世恩自己看,跟他说再不认罪,就要大刑伺候。结果他一看,当时就招供了。

      主持人:本案一直悬而未决的原因就是证据不足。而现在一件带血的衣服就让龙世恩认罪伏法。那么这件衣服在本案里为什么这么的关键,怎么能一下就让凶手认罪呢?庄教授您能不能给我们解释一下?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庄明洁:从这个案子看,找到这个血迹起了很大作用,因为你在被嫌疑人,我给你找出一片血来,你由没有办法给我解释这片血怎么来,这个迫使他认罪交代,在这里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犯罪嫌疑人身上最重要的,你得找这个喷溅血,因为喷溅血是被当时造成这个血的时候,对方是处于一种活的状态,是因为这个动脉血管受攻击以后,他那里头有压力喷出来,这个在搏斗里面形成一种动态血迹作案都要洗,但是没法洗彻底,我们经历过这个案子,你这个血迹,自己出来就往外喷,你难免要沾上,你沾上以后,你就要洗,表面上看是洗得很干净,但是实际上洗不干净,我们经过好多这个案子,犯罪分子都经过清洗,最后都能够找到。

      主持人:好的。李方命案,前后经过了三次审理,龙世恩的口供前后不一,案情可以说是扑朔迷离。那么那天下午到底发生了什么?龙世恩认罪之后交代事情的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情景再现: 酒后误伤人

      那一日,李方到龙世恩家去理论。但当时龙世恩并不在家,而是在向廷贵家喝酒。后来龙世恩听人说李方到自己家去闹,准备回去看看。可又怕自己打架吃亏,于是就想拿向廷贵的刀防身。可向廷贵并不肯借,就用手去夺刀,谁知一不小心把自己的手心给划破了,这才留下了刀伤。回到家中的龙世恩随即和李方发生了争执。后来蒋氏赶来劝架,但李方仍然骂个不停。此时龙世恩借着酒劲,回屋拿起向廷贵的刀想把李方吓走,谁知厮扯之中李方一下就撞到了刀尖上,致使右后肋被戳伤。结果李方刚跑到家门口便咽气了。酒醉之中的龙世恩见李方走了,便转身回屋,刀掉在了地上也不知道。后来龙世恩的弟弟龙小二晚上回家的时候发现了地上的刀,于是就把刀藏在了门前的草堆里。

      主持人:后来,龙世恩被定罪之后忽然想到既然刀不是自己的,完全可以把杀人的罪名推到向廷贵的头上。于是就编排了一套口供,诬告向廷贵。李方命案疑点重重,前后三审三判才找出真凶。不过正所谓法网挥挥,疏而不漏。不管犯罪分子多么狡猾,只要是做过就必定会留下痕迹,终将落入法网。同时这个案子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那就是一定要重证据,调查必须深入细致,要慎而又慎。好了,这个案子咱们今天就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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